新華社報導,上海浦東法院於22日開庭審理深圳唯冠訴上海蘋果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案。當日,深圳唯冠向法庭申請立即禁售涉案商品iPad;上海蘋果則向法庭提出駁回禁令以及中止審理該案。
此次訴訟判決結果偏向上海蘋果,主因是美國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之間就iPad轉讓合同引起的權屬糾紛,仍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中。上海浦東法院認為,在該院作出終審判決前,涉案商標權歸誰所有尚處於不確定狀態。
法院認為,深圳唯冠的臨時禁令要獲得法院支持的前提條件之一,是被申請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但在美國蘋果公司使用iPad標識是否侵權尚難定論之下,認定上海蘋果銷售iPad平板電腦構成侵權尚缺乏依據,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對於上海蘋果中止審理申請,法院認為,上海蘋果銷售的iPad平板電腦來自於美國蘋果公司,因上述雙方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訴訟還在審理中,故法院依法裁定中止訴訟。
以台灣廠商品牌iPad在大陸已有銷售多年,多因蘋果的平板電腦熱銷,想從中獲取商業利益.這個如意算盤還需等到廣東法院的判決結果是否有利於其公司.
唯冠 iPad
Apple iPad
參考資料
1.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2C4521%2C50103936+122012022400199%2C00.html 工商時報【記者佘研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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