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3日 星期四

iPad商標權之爭

iPad商標權之爭,深圳唯冠在上海敗給蘋果。昨(23)日下午,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正式駁回深圳唯冠要求責令蘋果貿易有限公司停止銷售iPad平板電腦的申請,並且宣布該案中止訴訟。
     新華社報導,上海浦東法院於22日開庭審理深圳唯冠訴上海蘋果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案。當日,深圳唯冠向法庭申請立即禁售涉案商品iPad;上海蘋果則向法庭提出駁回禁令以及中止審理該案。
     此次訴訟判決結果偏向上海蘋果,主因是美國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之間就iPad轉讓合同引起的權屬糾紛,仍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中。上海浦東法院認為,在該院作出終審判決前,涉案商標權歸誰所有尚處於不確定狀態。
     法院認為,深圳唯冠的臨時禁令要獲得法院支持的前提條件之一,是被申請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但在美國蘋果公司使用iPad標識是否侵權尚難定論之下,認定上海蘋果銷售iPad平板電腦構成侵權尚缺乏依據,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對於上海蘋果中止審理申請,法院認為,上海蘋果銷售的iPad平板電腦來自於美國蘋果公司,因上述雙方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訴訟還在審理中,故法院依法裁定中止訴訟。
       以台灣廠商品牌iPad在大陸已有銷售多年,多因蘋果的平板電腦熱銷,想從中獲取商業利益.這個如意算盤還需等到廣東法院的判決結果是否有利於其公司.
唯冠 iPad

Apple iPad


參考資料
1.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2C4521%2C50103936+122012022400199%2C00.html 工商時報【記者佘研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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